分布式能源應走向“小項目大融合” |
來源:中國節能產業網 時間:2015-5-18 17:30:15 用手機瀏覽 |
隨著我國經濟結構調整,分布式能源以其高效和綠色的特點日益受到重視。正在北京舉行的第十八屆科博會“中國能源戰略論壇”上,專家表示,分布式能源發展的趨勢和環境向好,未來應通過“大融合”的方式解決發展中的問題。 中國分布式能源產業聯盟秘書長蔣蕓表示,我國無論是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還是推動能源互聯網行動計劃中,分布式能源都將是重要切入點,國家對分布式能源的發展日益重視。業內人士表示,分布式能源今后將占據更重要的市場,“能源互聯網的核心本身也是利用互聯網的思維整合分布式的一些資源。” 但我國的分布式能源發展已經遇到了一些難題。“項目經濟性,現有能源管理體系,以及關鍵技術尚未形成,這是行業發展的三大問題。”蔣蕓表示。 據了解,2014年我國提出的8GW分布式光伏新增裝機目標就未能完成。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新能源研究所副所長丁杰此前在一個論壇上表示,國內分布式光伏電站建設、投資方式很多,也在探索、實踐和完善中,收益存在著不確定性。 “在分布式能源項目里,業主、投資方、設備單位,都要實現它自己的價值。如果只考慮自己的盈利肯定不夠。”有業內人士這樣對記者表示。 “解決當前問題,我認為要盡快實現‘大融合’。”蔣蕓表示,分布式能源的特點要求政策體系、標準體系、上下游產業以及不同能源形式、不同技術的融合。即便是小型分布式項目,如果精心設計,開出“能源菜單”,多能互補,也能實現能源梯級利用。 此次論壇上,企業人士特別關注“融資難”的問題。這體現在分布式能源發展中存在一些風險,例如房屋的產權和電站的產權不一致,收費方式繁雜、補貼拖沓等,這些風險制約了行業發展,也令金融機構躑躅不前。 同時,分布式電站在建設和使用過程中遭遇租賃違約風險,也是投資方較為擔心的因素。對此,英大財險的專家表示,雖然國內沒有相關險種,但可將這種情況看作信用風險,由政府或第三方機構共同建設起更加合理的債權結構和增信制度。 此外,專家指出,光伏行業要建立嚴格的風控體系和建設標準,在設備商、項目業主、分散資金持有者和金融機構之間建立“互聯網金融”,打造適合國內現狀的融資平臺。 |